注册会计师会计章节重点难点知识点三
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其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①收回后直接销售,则计入成本
②收回后连续加工,则可以抵扣
2.发出存货的核算
(1)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适用单个高价值存货)、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最常用)、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在物价上升时,最稳健)。
(2)发出原材料,按照受益原则进行账务处理
①生产经营领用
借:生产成本(产品领用)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部门领用)
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领用)
营业费用(专设销售机构领用)
贷:原材料
②对于福利部门领用、在建工程领用、发生非常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福利费
在建工程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③对于将原材料对外销售、用于投资、用于捐赠、用于抵债、换入固定资产等,应计算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对外销售)
长期股权投资(用于投资)
营业外支出(用于捐赠)
应付账款(用于抵债)
固定资产(用于换入资产)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发出包装物,包装物成本的列支去向有:
①生产领用包装物,计入“生产成本”;
②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营业费用”;
③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④出租包装物,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⑤出借包装物,计入“营业费用” 。
(4)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对没收的押金的处理是: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包装物包装的商品需要交纳消费税,则没收的押金也要交纳消费税: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