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

关于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通知

发文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字号:会协[2006]63号    日期:2007-05-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
      2.《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起草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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