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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沪国税流[2002]122号    日期:2002-10-08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12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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