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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沪国税流[2003]66号    日期:2003-07-09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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