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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沪国税流[2003]103号    日期:2003-09-17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97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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