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法规
考试
文库
社区
博客
会计网校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规
>
税收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沪国税所一[2005]97号 日期:2005-10-08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2005]8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对本市纳税人在本文下发之前,已按规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办法的,不再进行调整。
[2005-10-09]
上一篇:
关于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查信息有关传输问题的补充通知
相关法规
[10-09]
关于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查信息有关传输问题的...
会计网校推荐课程
08年中级考试网上辅导正在招生(优惠中)
Hot!
08年初级考试网上辅导正在招生(优惠中)
Hot!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辅导
Hot!
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
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
经济师考试辅导
热点法规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
(12-16)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05-16)
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内容有
(01-21)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
(01-19)
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
(06-23)
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
(03-06)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
(12-16)
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取
(05-30)
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01-21)
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
(02-06)
最新法规
关于促进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税收优
(02-06)
关于发布2006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
(02-06)
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
(02-06)
关于中国境内企业与外国企业进行融
(01-21)
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
(01-21)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评估
(01-21)
关于中国人保控股公司资产评估增值
(01-21)
关于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所
(01-21)
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四家集团公
(01-21)
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