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税落实“两个减负” 促进征纳和谐
日期:2007-06-30 来源:国税总局
一是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对要求各地级市上报省局的征管业务报表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重复、失效的报表予以取消,对省局有数据来源能够生成的报表不再由基层另行报送。经清理,共取消31张报表,简并保留17张报表,切实减轻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同时,省局也加强对各地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工作的检查督促。
二是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集中时间和人力对1994年至2006年3月省国税局下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征管部分)进行清理。并将有关税收征管文件汇编成书,下发给基层干部学习使用,更好地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三是抓好办税公开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广东省国税系统办税公开事项表,明确了公开的事项、责任部门以及公开时间等。有效地减轻了基层的工作负担和压力,避免重复劳动所造成的人力资源浪费,同时也统一规范了不同级次的税务机关公开的内容。
四是强化业务运维工作。推广应用国家税务总局综合征管软件后,实现了征管数据的省级集中管理和处理。对各地提交的业务运维单,除需要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研究解决的以外,省局当天基本处理完毕,保证了基层单位正常工作的需要。为减轻基层的工作量,省局还针对综合征管软件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编写了操作指引,使基层单位有的放矢地开展质量问题数据的复核工作,进一步提升征管数据的质量。
五是切实为纳税人减负。首先,进一步简化办税环节,减少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在保证征管质效的前提下,进一步修订和规范了广东国税系统征管业务规程,取消了一些不必要的流转环节,优化征管程序,提高工作效能。通过多种渠道将纳税人提供的各项基础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方便纳税人在日后办理涉税事宜的审核验证环节不再重复提供复印件。其次,在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过程中,采取只换内芯、不换封皮和外框的办法,全省国税系统共为纳税人节约成本约2500多万元。第三,畅通纳税人咨询投诉渠道。通过广东国税各子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受理纳税人的各类涉税问题咨询和投诉。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话务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快速回复和准确率的能力,切实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
六是建立减负工作联系点,以点带面开展工作。在国家税务总局把广州市黄埔区国家税务局纳入减负工作联系点的同时,省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广州市黄埔区国税局、江门市蓬江区国税局为联系点,更加贴近基层,倾听意见,从实际出发,清理工作环节,寻找突破口,不断总结经验,扎实推进减负工作。目前省局要求减负工作联系点重点做好两项工作,第一项是要逐项对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等环节需要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进行梳理,详列清单;第二项是要对前一环节已采集信息的涉税资料做好标注,以方便后一环节识别,避免重复报送。为此,省局要求省、市两级税务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配合上级抓好工作联系点,制定工作制度,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反馈情况,为全面开展“两个减负”工作提供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