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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调整 外高桥4500家企业一片苦声

日期:2008-01-0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陈欢      

  “新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没我们的份,2008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很可能将从15%一步到位调整到25%。”1月3日一早,某贸易公司财务总监王冰研读完国务院刚发布的“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后,惊出一身冷汗,此前多日的隐忧即将成为事实。

  王冰供职的这家外商独资贸易企业,注册地在浦东外高桥保税区。自1996年成立至今,该企业一直享受着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不只是王冰有这种担忧。在外高桥的8000家企业中,像这样的非生产性企业就超过4500家。这个数目占全国13家保税区非生产性企业的比例也在一半以上。

  面对人民币升值与所得税增加的双重压力,相关企业与保税区主管机构都感到无所适从。毕竟,包括物流仓储与外贸等在内的非生产性企业是各地保税区的重要支撑。

  4500家企业受影响

  根据此次颁布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全国13个保税区的企业中,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将享受5年的过渡优惠期,逐步过渡到25%的税率,2008年,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仅微调3%,上升到18%。

  但上述政策却只字未提非生产性企业。这意味着2008年保税区内的非生产性企业的税率将一步到位,直接提到25%。

  “这对我们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王冰表示,以公司2007年税后利润3000万元计算,企业所得税税率增加10%,就意味着税后利润减少10%即300万元。

  像王冰所在公司这样的外资贸易企业在外高桥有接近3000家。此外还有1000多家物流仓储企业。这4500家非生产性企业是此次新税法调整后受影响最大的企业。

  反差确实很大。从1992年成立至今,外高桥保税区一直执行优惠税率——区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生产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非生产性企业自开办之时起一年免税,两年减按10%征税。而同期内,区外企业正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落差达18%。

  记者还了解到,13个保税区基本都执行15%的优惠税率,在这个基数上,各地还有不同的政策。

  比如深圳规定:从事生产性行业的特区企业按规定减免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值达到当年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当年减按10%的税率纳税。

  优惠政策在区外区内形成了巨大的政策落差,尤其是税收方面,这也使得保税区获得超常规发展。

  数据显示2006年全年,外高桥保税区实现经济增加值666亿元,占浦东新区的28.6%,占全国保税区的47.7%;全年税收145.78亿元,这个数字占浦东新区的近1/3。

  “全国的保税区多多少少都有一些自己的土政策,目的是吸引外资,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这一方面使某些地区获得了超常规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是对区外企业的不公平。”上海市社科院某外资研究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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