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例》可望年内出台
日期:2008-01-0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李明三
而更多的民营企业即使想给员工加薪,也受到税收制度的困扰。目前所实行的计税工资个人所得与企业所得双重征税,变相鼓励企业追求利润,压低工资,这是实际工资增长跟不上利润增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工资条例》涉及到政策中的一些问题会比较好地解决,但具体到税收制度,还不明确。”文跃然说,这是各方博弈的结果,要看财政、劳动、税务等部门以及社会有关方面的协调情况。
“工资肯定要涨,核心问题不在政府系统,不在国企,也不在事业单位,而在广大中小企业。”曾湘泉认为,目前地方政府没有增加工资的动力,这个问题也迫切需要解决。
他说,地方政府竞相压低劳动力价格,以此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如果不改变这种政绩考核指标,“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就不会有出路。”
此前,为促进企业提高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劳动保障部门曾督促各地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是在双方协商过程中,现有法律对工会的职权界定不够明确。“这些都是《工资条例》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通过立法来弥补法律制度的缺陷。
“不但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而且最低工资的核算方法也有问题。”曾湘泉主张借鉴国际经验,改计月工资为计时工资,因为这有利于低收入群体。他说,“收入越低的群体,其劳动时间越长,而且报酬越得不到保障,计时工资最符合他们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