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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税务审计瞄准外资房地产业

日期:2008-02-23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张京民  黄连星&n    

  深圳市国际税务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还说,大部分有预售的外资房地产企业都出现了以不合法的凭证入账问题,主要集中在地价及拆迁补偿费上,这两项也是房地产企业支出较大的方面,但大部分企业都有一部分费用未取得合理真实的凭证。其中,个别情况是企业的费用支出对象的确无法提供合理的凭证,但审计人员发现大部分情况是企业忽略,甚至不重视取得合理凭证的重要性,此类问题涉及金额较大,影响面较大。

  审计发现,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成本结转普遍存在漏洞。鉴于目前仍未有文件明确指出房地产企业结转成本的确切时间,许多企业有意或无意地在这个方面的处理上与税务部门产生分歧。部分企业在项目入伙后尚未结转成本收入;部分分期销售的企业,在首期项目已入伙的情况下,仍声称因没有实际支付完,无法确定最终的成本金额而不结转成本。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只能通过与企业的相关人员约谈,并且建议企业在合理的时间内结转成本并进行申报。

  此外,一些外资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违法违规问题呈现持续性、综合性的特点。如有一家港澳台商合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002年~2004年度虚增亏损额近2600万元;2006年度多计成本费用近5亿元,应补所得税税额7461万余元;2007年1月~9月又少报收入近2亿元,多列成本费用1.6亿多元,应补所得税税额5200多万元。税务审计人员硬是凭着过硬的本领和高度的责任感,从堆积如山的账本中找到线索,顺藤摸瓜,将真相一一还原,将隐瞒的、可能流失的税款全部追回。

  税务审计效果明显深圳市国税局通过4个多月艰苦卓绝的努力,基本达到了对全市外资房地产企业全面摸底并加强房地产行业征管的目的。据了解,深圳市国税局现已基本完成82家外资房地产企业涉外税务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93亿元,追缴应纳税额3.7亿元,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水平,确保了所得税收入的应收尽收。

  据悉,在这次税务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与企业保持良好沟通,户户实地检查与财务人员详细约谈,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最新动向,宣传国家对房地产的税收政策法规,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等情况的动态监管,及时掌握企业预售的时间和销售规模,并且最终一一出具了审计报告。

  另外,对于没有预售信息的63家企业,这次审计也做到了实地检查到户。深圳市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王铭远说:“虽然无预售信息的企业不存在预售收入,不是这次审计的重点,但他们随时有可能取得预售许可证,随时可能开始预售。”

  深圳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次对外资房地产业进行规模空前的涉外税务审计,有效地规范了房地产企业的涉税行为,提高了房地产企业的纳税自觉性,提升了全市所得税征管水平。”

  据悉,深圳市国税部门将跟踪并上报应纳所得税款的入库情况,确保调增的应纳所得税额及时足额入库;关注审计对象以后年度的涉税情况,包括涉外税务审计发现的问题在以后日常申报中是否解决等,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审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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