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非常年份 审计署例行审计
日期:2008-07-19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贺江兵
7月11日,审计署发布了《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对于金融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今年的金融审计依然是按“惯例”进行的。
对于金融审计的总体要求是,以维护安全、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为目标,服务国家宏观政策,推动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完善金融监管,推动建立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
《规划》要求,加强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审计,重点揭露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大案要案线索,揭示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风险,从政策上、制度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规范管理,提高竞争能力。根据以往经验,审计署每次对金融机构审计后,均会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大案要案线索。
实现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的经常性审计,紧紧围绕国家宏观政策及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在国家金融监督体系中的综合性优势。
《规划》要求改进金融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方法,以总行(总公司)审计为龙头,切实增强集中分析金融机构电子数据的能力,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由于《规划》的颁布是在对建行、工行和中信审计的尾声,今年对金融的审计依然是按往年的惯例执行,审计署审计人员表示:“今后对金融部门进行审计,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