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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50县中央支农资金审计出现的主要问题

日期:2008-07-25   

  国家审计署今日公布了今年第6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16省50个县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公布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2007年,审计署对黑龙江、吉林、河北、山西等16个省(自治区)2006年中央转移支付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50个县。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分别是:

  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尚未有效统筹,难以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

  据调查,目前,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没有一个对支农资金进行统筹管理的部门。从中央到省、市、县都有20个左右部门参与资金管理,每个部门负责分配的专款少则一两项、多则十几项;不同部门管理的专款相当一部分用途重复或交叉,如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农民培训等方面,各约有3个部门分配管理5项左右专款。

  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多头管理和多渠道分配的结果是,中央支农专款总量虽然不少,但经多个部门按项目逐级分解后,项目点多面广,资金严重分散。抽查的50个县中,中央投入的按项目管理的支农专项资金总额为23.87亿元,分散投向了4.55万个实施项目。由于部门间职能交叉、政策要求不统一、信息沟通不通畅,导致负责资金分配的部门间在项目选择、资金投向上很难协调,项目设置重复,政策目标及内容交叉。

  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分配层次多、链条长, 管理机制不科学

  调查发现,目前,按项目分配的中央支农专项资金中,大多采取由下而上层层上报项目,再由中央、省有关部门选择确定并直接分配资金到具体项目的工作机制。从审计调查情况看,现行的这种工作机制中存在一些不够科学和需要改进完善之处。

  主要是层层申报导致时间长、项目执行滞后和资金滞拨,影响效率。抽查50个县申报的4万多个项目,从项目申报到批复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占总项目数39%;从项目批复到资金到位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占总项目数32%.从资金拨付情况看,16个省(自治区)2006年下半年收到的专款占支农专款总额的65%(其中第四季度收到的占总额的29.92%);50个县第四季度收到的专款占支农专款总额的44%(其中12月份收到的占总额的22%),还有4.57亿元当年未收到。从项目执行情况看,这些县支农项目当年组织实施的占57%,当年按要求完成的占21%,未实施的项目占43%.由于项目下达和批复不及时、资金拨付迟缓、项目建设滞后,影响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有的地方对项目和资金重争取和分配、轻管理和监督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中央支农专项资金的分配机制,容易导致地方政府为争取资金而淡化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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