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

"南郭"会计不懂税法 闹出偷税笑话公司被罚

日期:2006-12-21   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者:呆呆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陶静 通讯员 陈俊峰 陈技革 徐景文)“增值税增值税,只有增值才交税”,如果是普通老百姓这样理解还有情可原,但对于作了几年的企业会计来说这样理解就不可原谅。然而,在宝安区石岩街道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就出现了这样的会计,她在计算小规模企业的应纳税额时就以进销差价乘以征收率来计税,结果闹出了偷税的笑话。

    最近,宝安区国家税务局龙华税务分局对该公司作出补税、罚款共计60多万元的处理决定。

    据介绍,该公司是一家具有一定实力的“三资”企业,主要开发经营厂房及配套自用的住宅和服务设施。前不久,宝安区国家税务局龙华税务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公司实施稽查,结过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水电费900多万元,而实际申报只有200多万元,有700多万元销售额未在帐上反映,也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导致偷逃国家税款40多万元。

    当税务人员指出其存在严重偷税时,该公司会计一脸茫然,辨称公司销售额900多万元,但增值部分只有200多万元,增值部分全部申报并纳了税,怎么存在偷税?话一出口,在场的税务人员都觉得好笑。不知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竟有连税法常识都不懂的会计!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即只就其增值部分计征税款,而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则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不含税)乘以征收率,即以其销售额全额计征税款,而不是增值额计征税款,这是最基本的税法常识。该公司已造成偷税的既成事实,不管会计懂不懂税法都逃脱不了税法的惩处。

    但对公司老板来说这是一个花沉重代价买来的教训:办企业不仅要请一个懂税法的会计,而且自己也要懂得一些税法常识,否则,被“南郭”会计蒙了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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