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1月1日施行
日期:2006-12-27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呆呆
新华社消息 新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新华社26日对外播发即将要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总计11章50条。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 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按照规定,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10月30日又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审计准则指南。根据部署,我国将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同时将在境内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新的企业审计准则。2007年将有24家中央企业率先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所有中央企业将在2008年底前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