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新政 好比将维纳斯摆在乡野?
新华网广州12月8日电(李天君 朱文庆 唐葳 蒋佳元)国家税务总局11月8日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申报年收入等相关个人基础信息。国税总局既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各地地税局都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出台细则。
这一新政,地方上的税官们怎么看?他们作了一个比喻:“(新政)就好比一尊维纳斯雕像摆在了农村的地头,虽然很美,但农民们一定会给她穿上一件衣服的。”
为何是12万元 精英也“不好说”
既然是征税,当然是为了国家增加创收。目前实行的个税征收,实际负担者往往是升斗小民,富豪们并在这张小网里。日进斗金的有钱人以各种方式逃避着本该缴纳的税收。财政部日前的公告显示:房地产企业自说利润率仅为12.22%,而实际高达26.79%,隐瞒超过一半,可见房产大亨偷税严重。而工薪族的工资表却处在阳光之下,避无可避。如此,本应由富豪承担的纳税责任大部分转到了工薪族身上。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资料,我国2005年国家税收合计为30866亿元,占全部财政收入的97.6%,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2094亿元,占税收总额的7%。
据统计,2005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93元,其中东莞最高,为22882元;农民工2005年人均收入为8520元;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12万元意味着是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10倍多,是农民工人均收入的14倍,是农民人均收入的37倍!这么算来,年入12万元当然属于高收入群体。
但是,基于中西部与沿海之间巨大的收支差异,年收入12万元是否就是界定高收入者的准确一刀呢?这个问题连基层税务官员也无法回答。《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制定过程的咨询专家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剑文是这样回答媒体采访的:“不好说哪个数字一定很准确、很科学。这次专家论证会也讨论过这个问题,但这个问题是个硬性的规定,不能改。但我认为这个数字是相对的,大家也不要在数字上花心血去讨论这个问题。从税务系统来说,涉及到自行申报的问题,它可能会面临这样的压力,即征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因为这样涉及的面很广。我们现在税务系统征管的力量不是很足,有一些困难,再加上统计的手段也有一些困难,所以一个制度的出台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流于形式这个现在不要去考虑。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是必要的,我们不能等制度十全十美或条件完全成熟后才出台,那样我们会失去很多机会。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新问题,出现了问题后应及时总结。这个制度其实还是有操作性的,通过一两年强化纳税意识,会变成自觉的纳税意识”。
统计工作、纳税工作是项非常科学系统的工作,为什么到了专家口里就成了“不好说”?为什么不考虑?为什么明知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却推给“逐步完善”去解决?如果因不完善的前期政策对纳税人造成了伤害,那么后期制度又怎么去弥补这个过失?在个人信用体系未建立的情况下,如何能使人有自觉的纳税意识?在21世纪的今天,还能幻想在不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的背景下,一厢情愿地希望人们自觉自律地纳税?
这一标准对深圳有点低
“12万元,这一标准对深圳而言太低了吧?”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一位分析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该人士表示,就其个人而言,虽然目前自己的年收入已经超过12万元,加上太太的收入,一年收入近20万元,但是由于上要赡养父母、下要供小孩读书,再加上供房、养车、交保险费、日常生活开支,一年下来家庭收入所剩无几。如果严格执行上述标准,则意味着自己可能要多交税,最终会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
一家港资银行深圳分行的一位经理则表示,自己是香港人,12万元的年收入在香港而言已经算低收入。如果按这一标准进行纳税申报,那么在深圳符合这一条件的应以百万计。但由于深圳是移民城市,大多数人都是外来人员,除了要在深圳安家置业外,一般都要承担赡养父母、供家里的兄弟姐妹上学等责任,开销非常大。所以,他表示,在深圳这一标准有必要调高,以符合深圳的实情。
老百姓感觉新政有点傻
对于12万元的收入如何界定和计算,来自深圳一家外资企业的驻外销售经理魏先生告诉记者:“按照《申报办法》所述,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照此看来,是要求市民自己动手来算。事实上这是一个很麻烦的过程,应该是纳税机关的事情。”他表示,自己的年薪就在12万左右,究竟有没有超过,需不需要申报,这个问题已经开始让他头疼了。
市民龚先生是做IT的,年薪估算15万元左右。他直言不讳地说:《申报办法》所说的申报让他感觉有点“傻”:一个人如果收入超过12万元,此前他也纳了税,那你还要他事后申报干什么?税务部门联网后自己统计好了,而如果他连税都不纳,那他还会去申报吗?龚先生还建议,申报应该尽可能简单化,不要由个人申报,“所在单位代为申报即可。实在没有单位的自由职业者,再按照《申报办法》去申报。”他表示,如果按照这个《申报办法》来做,他个人毫无积极性可言。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的邓小姐表示,如果按《申报办法》规定,市民就要保留日前生活中各种开销的纳税凭证,同时,还要在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带着这些纳税凭证去税务局申报,这显然会给普通市民带来许多麻烦,比如这么多票据如何保留?去纳税申报时会不会排队?
林先生是深圳一家会计事务所的资深会计师,去年的年收入接近20万元。他明确告诉记者,明年3月之前会去自行申报个税,因为这是对自己过去一年做个总结的一种方式。林先生认为,从专业的角度分析,年收入6万到24万的纳税人的累进税率是同一标准,国家以年入12万为界线来实行个税申报制度有其合理性。
在深圳一家媒体任职的周先生向记者表示,即使自己的年收入超过12万元,也不会自行申报纳税。作为一个主任级别的广告经理人,周先生称,平常接触的客户多属年收益过百万、千万的富裕阶层,“也没见他们对国家税收作出过多大的贡献,与他们闲聊时,他们爱谈避税、逃税,却讳言纳税。”周先生认为,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比例对工薪阶层不公平,“在目前毫无体制保障的前提条件下,我自行申报纳税,除非我疯了。”周先生认为,国家的税收体系还没有完善,比如没有国外那样完善的收入账号系统,银行信息也没有完全共享,对非工资收入也缺乏监管,出台这个《办法》,可操作性并不强。
税官看新政——维纳斯摆地头看上去着实美总会被披衣服
这一新政被地方上的税官们比喻为“将一尊维纳斯雕像摆在农村的地头,虽然很美,但农民们一定会给她穿上一件衣服的。”
在税务机关工作已有十多年的乔先生说这一政策本义是好的,但是在现阶段实施起来显然有非常大的难度。首先是本末倒置,没有个人信息体系的完备,怎么去实现个人所得税统一征税?美国是每个人一出生就有一个社会保险号,终生不改,所有户头账户都一目了然,当年收入如果超过一定数额还没有消费,一定会被征税。而我们呢,不要说大量的现金交易无法控制,就是一个人开几个户头,银行之间也不共享,更不用谈税务局去共享监控,一个人究竟收入多少,无法监控,仅靠自觉,这在实操中是无法逾越的障碍。
新政如何实施?这对于各地地税部门都是一个难题。乔先生说,因为无论是网上缴税还是网点办理,这么一个海量信息显然目前是无法满足的。就目前网上流量,税官们上OA动辄断掉,更遑论增加成千上万的纳税人。从实际操作来说,一是要审核大量纳税凭证,年收入12万有多少是已纳过税的,这要审核吧;第二,既然要征税,肯定要涉及到退税。不能说年收入超过12万元就是征税那么简单,纳税人把钱存起来和花出去了、做了贡献是完全不一样的,既然消费了就要退税。那么老百姓要把一年中所有消费过的发票拿过来冲抵税收,这个工作量该多大!另一方面,这些发票不可能通过网上去鉴别吧,税官们要鉴别这些发票,又要花多长时间?增值税发票都有假冒,更何况商家的发票。鉴别完一个人带来成千张甚至上万张发票,还得办理退税工作,这个工作量是多少?这样算下来,一个人报税和退税的工作要7个税官跟着服务。
老税务们用一句话作总结:新政设想得很美好,但,这是理想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