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新实行财经法律法规解读
日期:2007-01-08 来源:江门日报 作者:呆呆
新法:《反洗钱法》1月1日实施。
解读:《反洗钱法》实施后,个人、企业账户“大进大出”将被监控。今年起,若市民卖了房子,金额超过20万元,资金存入银行时,银行会要求将交易合同备案,并汇报给反洗钱部门。一般企业若支票往来超过100万元,也将作为大额交易上报人行。
据了解,大额交易信息并不等于非法交易,记录备案只是为反洗钱调查时提供线索。若不涉案,只是一条信息而已,还将被严格保密,不会用于反洗钱以外用途。除大额交易外,人行还划定了15种“可疑交易”行为,如拿着数十万元现金买房、买车,以防止有人将黑钱洗成合法房产。一般90%以上监控信息都是正常的,不会对人们生活带来影响。
点评:《反洗钱法》最终确立了我国预防监控洗钱活动的制度框架,标志着中国向“洗钱”这一金融犯罪行为全面开战。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
新规:年所得12万元以上首次纳税申报。申报期为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解读:凡是年所得,包括工薪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11项个人所得,合计起来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都要向税局自行纳税申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政府特殊津贴、保险赔款、安家费等国家规定免税所得,不计入年所得,不用申报。申报不会重复征税,即已交税的不会再征税,一些免税所得如股票转让收益要申报但不会征税。
点评:根据相关部门的说法,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有三点:提高税法遵从度,新修订的个税法赋予了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的义务;有利于税务部门掌握高收入者的各项收入,进而有利于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为我国今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过渡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返还型健康险停售
新规:1月1日起,酝酿已久的返还型健康险终于正式退市。
解读:据2006年8月保监会出台的《健康险管理办法》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长期以来,“有病赔钱,无病还本”,一直是保险公司返还型健康险的一大卖点。随着保监会新规对“生存给付责任”的关闸,意味着返还型健康险将销声匿迹。
点评:返还型健康险为什么会被叫停?据有关部门的解释,返还型健康险赔付率居高不下,加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另外,新的生命表表明,现在人们的平均寿命已提高了3.1岁至4.8岁,目前的返还型健康险产品的结构、保障范围和价格已不符合市场的要求。据保险公司透露,目前已有新形式的保险产品接替该产品上市。
新会计准则正式实施
新规:由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解读:这份包括了1项基本准则、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新会计准则已引起海内外公司和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据悉,新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将历时3年。到2008年,非上市公司中的150家国有企业将实施新会计准则;2009年,大型国有企业将完全实施新会计准则。
点评:新会计准则吸纳了国际投资者所熟悉的会计原则,注重强化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使资产和交易得到更为公允的反映,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投资者对中国企业信息质量的信心。
个体户缴税有了新规
新规:近日,国税总局对1997年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新《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解读:修订后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沿用了原来的条款式结构形式,由19条增加到28条,大部分条款都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修订后的《办法》重新明确了适用范围,增加了“定额公示”程序,实行简易申报,并对定额差异的报缴税款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点评:新《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有利于克服原《办法》规定的适用范围存在的随意性大、标准不清的弊端,对不同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分类管理,使个体税收逐步实现精细化管理。(庄英业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