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沪国税流[2006]52号    日期:2006-09-21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ci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