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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发文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沪国税所一[2007]5号    日期:2007-01-09   
市财税三分局、浦东新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9)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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