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07年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12月13日起报名
广东省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3号),有关我省的报考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3日上午9时起至2007年1月12日下午17时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规定动作“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7年1月12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7年1月8日至12日(上午 9:00—12:00;下午2:00—5: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2007年1月1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各地市报名确认相关信息:
【韶关市】→报名确认时间:07年1月8日——12日
【深圳市】→网上报名时间:06年12月4日——28日
→报名确认时间:06年12月26日——29日
【佛山顺德区】→报名确认时间:07年1月9日——12日
3、各市要在2007年1月22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并于2007年1月29日前将报考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6月22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4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实行滚动考试,3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5个科目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即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科)条件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即当年)内通过2个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2、“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卷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墨水)作答。其它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墨水)、铅笔(2B)、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