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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实施调整方案 提高焦煤和盐业资源税

日期:2007-02-11   来源:上海青年报    作者:呆呆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焦煤和其他资源税的调整方案,其中从2月1日起,焦煤资源税提高至每吨8元。目前,这一政策已实施。

    据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在2004年12月将煤炭资源税提高至3.2元/吨,2年过去,这一标准显得与实际有些脱节,业内人士也认为煤炭资源税组织收入和调节级差收入的作用微乎其微,不利于国有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建议再提高煤炭资源税。而比较稀缺的焦煤近年来开展量也大大超过预期,特殊煤种的资源急速减少,专家也表示应对焦煤开采进行调控。

关于调整焦煤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law/tax/ziyuan/20070210/901.html

关于调整盐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law/tax/ziyuan/20070210/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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