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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dldm 2009年05月22日
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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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以下简称用品)主要有复印纸、传真纸、打印机耗材、原子笔、钉书机、电池、胶卷、磁带、计算器、办公桌椅、各类公文用纸、档案专用纸张、信纸信封、名片等 |
湘公网安备 43021102000062号